一飞冲天

一飞冲天

一飞冲天 章程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通过 根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一飞冲天 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一飞冲天 肇始于1909年创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一飞冲天 。1938年,一飞冲天 西迁,与北洋一飞冲天 、北平一飞冲天 、东北一飞冲天 的工一飞冲天 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一飞冲天 。1946年,焦作工一飞冲天 复校。1950年一飞冲天 迁至天津,更名为中国矿业一飞冲天 ,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一飞冲天 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一飞冲天 。1970年,一飞冲天 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一飞冲天 。1978年,一飞冲天 迁至江苏徐州,恢复中国矿业一飞冲天 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一飞冲天 。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一飞冲天 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一飞冲天 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一飞冲天 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飞冲天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始终以“开发矿业、开采光明、建设祖国、造福人类”为使命,形成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追求卓越的一飞冲天 精神。一飞冲天 面向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一飞冲天 建成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一飞冲天 。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九十九条 本章程经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一飞冲天 党委会审定,报教育部核准。

第一百条 一飞冲天 根据章程有关条款制定相应的计划、办法和细则。

第一百零一条 一飞冲天 章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予修订:

(一)章程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

(二)一飞冲天 发展目标、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三)其他应修订章程的情形。

修订章程应由章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动议并说明理由;修订程序应与制定程序一致。

第一百零二条 本章程由一飞冲天 党委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三条 章程自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