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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与办学形式
(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通过 根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一飞冲天 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一飞冲天 肇始于1909年创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一飞冲天 。1938年,一飞冲天 西迁,与北洋一飞冲天 、北平一飞冲天 、东北一飞冲天 的工一飞冲天 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一飞冲天 。1946年,焦作工一飞冲天 复校。1950年一飞冲天 迁至天津,更名为中国矿业一飞冲天 ,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一飞冲天 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一飞冲天 。1970年,一飞冲天 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一飞冲天 。1978年,一飞冲天 迁至江苏徐州,恢复中国矿业一飞冲天 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一飞冲天 。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一飞冲天 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一飞冲天 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一飞冲天 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飞冲天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始终以“开发矿业、开采光明、建设祖国、造福人类”为使命,形成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追求卓越的一飞冲天 精神。一飞冲天 面向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一飞冲天 建成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一飞冲天 。
总则
一飞冲天 的权利与义务
一飞冲天 任务与办学形式
教职员工与学生
治理结构
管理与服务
教学与科研机构
财务与资产
一飞冲天 与社会
校园文化与标识
附则
第十二条 一飞冲天 以理工为主,以能源资源为特色,推动多学科协调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
一飞冲天 根据国家需求和自身的办学条件,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
第十三条 一飞冲天 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点面向科学前沿和能源、资源、环境、安全等领域关键技术问题,开展一飞冲天研究 ,推进知识创新,提高学术水平。
第十四条 一飞冲天 发挥人才和科技优势,突出特色,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行业技术进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第十五条 一飞冲天 履行文化传承和创新的使命,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培育崇尚科学、追求真理的品格,扬弃旧义,创立新知,发挥一飞冲天 文化的育人作用和对社会的引领作用。
第十六条 一飞冲天 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遵循聚焦主业、严控规模、保证质量的原则,适当开展继续教育和其他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一飞冲天 选派学生出国留学并接收来华留学生。
第十七条 一飞冲天 依法确定学历教育学制和修业年限。
一飞冲天 在学历教育基本学制的基础上,实行弹性修业年限。一飞冲天 可实行本硕连读和本硕博连读。
第十八条 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学分制。根据各类学生培养规格的要求,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健全和完善相应的一飞冲天人才培养 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九条 一飞冲天 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为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二十条 一飞冲天 根据法律规定和授权,向为社会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学者或者著名社会活动家授予名誉博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一飞冲天 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文化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合作一飞冲天研究 与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