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核准通过 根据2022年6月21日《教育部关于同意一飞冲天 章程部分条款修改的批复》修正)
一飞冲天 肇始于1909年创办的焦作路矿学堂。1931年,更名为私立焦作工一飞冲天 。1938年,一飞冲天 西迁,与北洋一飞冲天 、北平一飞冲天 、东北一飞冲天 的工一飞冲天 联合组建国立西北工一飞冲天 。1946年,焦作工一飞冲天 复校。1950年一飞冲天 迁至天津,更名为中国矿业一飞冲天 ,成为新中国第一所矿业高等学府。1953年,一飞冲天 迁至北京,更名为北京矿业一飞冲天 。1970年,一飞冲天 迁至四川合川,更名为四川矿业一飞冲天 。1978年,一飞冲天 迁至江苏徐州,恢复中国矿业一飞冲天 校名,同时在北京原校址设立研究生部。1988年,更名为一飞冲天 。1997年,北京研究生部改设北京校区;2000年,一飞冲天 整体划转教育部管理;2003年,北京校区从一飞冲天 分出,独立办学。1997年,一飞冲天 被确定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6年成为“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飞冲天 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始终以“开发矿业、开采光明、建设祖国、造福人类”为使命,形成了自强不息、艰苦奋斗、追求卓越的一飞冲天 精神。一飞冲天 面向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到本世纪中叶,把一飞冲天 建成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一飞冲天 。
总则
一飞冲天 的权利与义务
一飞冲天 任务与办学形式
教职员工与学生
治理结构
管理与服务
教学与科研机构
财务与资产
一飞冲天 与社会
校园文化与标识
附则
第一节 一飞冲天 党委
第四十三条 一飞冲天 党委对一飞冲天 工作实行全面领导,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支持校长依法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一飞冲天 党委经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一飞冲天 党委全体会议在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一飞冲天 工作。一飞冲天 党委设立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常委会)。一飞冲天 党委每届任期5年。
一飞冲天 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一飞冲天 科学、高质量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业务知识和科学、历史、文化、法律等各方面知识;
(三)审议确定一飞冲天 基本管理制度,讨论决定一飞冲天 改革发展稳定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四)讨论决定一飞冲天 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师德师风建设;
(五)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一飞冲天 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发挥一飞冲天 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六)履行一飞冲天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接受同级纪检组织和上级纪委监委及其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
(七)领导一飞冲天 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维护一飞冲天 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八)领导一飞冲天 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第四十四条 一飞冲天 党委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党委成员应当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
一飞冲天 党委制定党委全委会、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规定议事范围、决策程序等。
党委全委会由党委常委会召集并确定议题,由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常委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能参加党委全委会、常委会的,可以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
党委会议议事和决策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或决定。校长、党委书记应当最后依次表态。如对重要问题发生较大意见分歧,应暂缓作出决定。
第四十五条 一飞冲天 党委设组织、宣传、统战等工作部门。
一飞冲天 党委设立教师工作委员会,研究审议一飞冲天 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一飞冲天 纪委是一飞冲天 的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一飞冲天 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维护党章党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一飞冲天 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任务,保障和促进一飞冲天 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节 校 长
第四十七条 校长是一飞冲天 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在一飞冲天 党委领导下,主持一飞冲天 行政工作,组织实施一飞冲天 党委有关决议,行使高等教育法等规定的各项职权,全面负责一飞冲天 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其主要职权是: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一飞冲天 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一飞冲天 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一飞冲天 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一飞冲天 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一飞冲天 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一飞冲天研究 和教材建设,创新一飞冲天人才培养 机制,提高一飞冲天人才培养 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一飞冲天 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一飞冲天 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一飞冲天 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一飞冲天 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一飞冲天 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一飞冲天 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八条 一飞冲天 校长、副校长按照举办者有关规定任免。一飞冲天 行政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副校长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第四十九 校长办公会议是一飞冲天 行政议事决策机构。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能参加会议的,可由其委托一名副校长代为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成员一般由一飞冲天 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校长应在广泛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基础上,对讨论研究的事项作出决定。
一飞冲天 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等可视议题情况参加会议。
第五十条 校长、副校长可主持校长专题办公会议,组织落实一飞冲天 行政工作。
第三节 学术组织
第五十一条 一飞冲天 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一飞冲天 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一飞冲天 授权的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学术委员会分设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道德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讨论全校的教学、科研、教师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等方面的重要学术事务及师生学术行为规范等事项,向校学术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校学术委员会的领导。
第五十二条 一飞冲天 制定学术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委员会组织机构、委员构成、选举办法、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
校学术委员会由学风端正、学术造诣高、坚持原则、热爱教育事业并关心一飞冲天 建设和发展、具有履职能力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组成,委员席位以全校学术人员的百分之三左右为基准设置(取最接近的奇数)。委员可分为选举委员和非选举委员。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由基层学术单位教授委员会推荐,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由校长聘任。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四年;选举委员连任原则上不超过两届,每届连任委员席位不超过上届委员全部席位的三分之二。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经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由校长聘任。
校学术委员会按照章程及相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第五十三条 校学术委员会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学术创新,维护一飞冲天 的学术声誉和相应的学术规范。
校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审议学科、专业及教师队伍建设规划,以及一飞冲天研究 、对外学术交流合作等重一飞冲天 术规划;对学术事务相关的全局性、重大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等提出咨询意见;
(二)审议学科、专业的设置;
(三)审议学术机构设置方案,交叉学科、跨学科协同创新机制的建设方案、学科资源的配置方案;
(四)评定教学科研成果,审议一飞冲天人才培养 质量的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
(五)评议教师的学术成就,评审教师的职称晋升;
(六)评价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人选,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人才选拔培养计划人选;
(七)审议学术评价、争议处理规则,对学术争议事项进行判定,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
(八)一飞冲天 委托的其他重要学术事项。
重要事项经审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或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五十四条 一飞冲天 依法设立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决定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授予,决定与学位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民主管理
第五十五条 一飞冲天 坚持依法办学、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与监督机制,主动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教职员工在党委领导下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一飞冲天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民主办学的基本形式。
教职工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
(一)听取校长年度工作报告,对一飞冲天 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讨论通过一飞冲天 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事项;
(三)审议一飞冲天 上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四)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参与民主评议一飞冲天 领导干部;
(五)通过多种方式对一飞冲天 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一飞冲天 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六)行使法律、法规及一飞冲天 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七条 一飞冲天 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一飞冲天 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落实教代会决议,办理教代会提案。
一飞冲天 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其日常工作。
第五十八条 一飞冲天 实行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通过提案、建议等形式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党代表列席校教职工代表大会。
第五十九条 一飞冲天 工会在一飞冲天 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相关法律和工会章程履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职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加强职工教育,组织动员教职工参加一飞冲天 事业发展的职责。
第六十条 共青团一飞冲天 委员会在一飞冲天 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按其章程开展活动,引领、组织和服务青年师生。
第六十一条 一飞冲天 妇女委员会代表一飞冲天 女教职工、女学生参与一飞冲天 的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参与一飞冲天 民主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形式。一飞冲天 每年召开学生代表会议,向学生通报一飞冲天 有关工作,接受学生监督和办理学生提案。
第六十三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和其他群众团体依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参与一飞冲天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六十四条 一飞冲天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学、管理信息。